解读:2023年度凉山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图解:2023年度凉山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告)
2024年12月30日,凉山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19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明确审议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州人民政府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整改到位、举一反三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州审计机关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最新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全面落实督促检查责任,不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分类施策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
截至2024年12月26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67个问题,完成整改312个,未整改到位55个,整改完成率85.01%。其中,259个立行立改(60天内)类问题整改完成251个、整改率96.91%,88个分阶段整改(1年内)类问题整改完成55个,20个持续整改(5年内)类问题整改完成6个,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正按计划加快推进。有关地方和单位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95957.14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2项。审计监督取得较好成效。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决算报表编制不够准确方面。对2023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未完整准确反映资产和净资产情况的问题,州财政局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取得核算数据,将在编制2024年财政总决算报表时准确反映资产和净资产情况。对4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未将事业收入编入预决算报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州财政局已对2024年预算编制的非税项目进行调整,督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将事业收入纳入预决算管理。
(二)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方面。对预算编制启动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问题,州财政局已于2024年6月部署次年预算编制工作。对未按实际用款单位预算级次下达办公用房维修资金的问题,州财政局会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修订了办公用房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对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力度不够,未建立州级机关物业管理费支出标准的问题,州财政局已函告并配合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快建立物业管理费支出标准,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未严格督促98个单位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问题,州财政局对未按要求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州级单位进行通报,并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及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财政资金支付审核不严,财政资金拨入实有资金账户或以拨作支的问题,州财政局对违规支付行为进行通报,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完善支付预警规则等手段严格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未严格督促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的问题,州财政局已于2024年8月底之前收齐相关单位整改报告,并跟进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够到位方面。对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不严,超定额标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州财政局已收回相关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结存资金153.88万元,将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基础信息资料数据库,按定额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未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追加,年中向33个州本级单位追加一般性支出预算的问题,州财政局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非必要不新增,确需增加一般性支出预算的,优先通过内部调剂解决。
(四)预算下达不及时方面。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财政资金的问题,州财政局督促资金主管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条件下加快资金分配进度或预下达资金。
(五)预算不够科学合理、执行进度慢方面。对州本级161个单位595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低于50%(含)的问题,截至2024年12月26日,161个单位595个项目已支出59737.85万元,财政已收回项目资金10362.60万元,6474.06万元因政府采购等原因结转至下年。
(六)政府债券资金支付管理方面。对超进度支付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的问题,截至2024年6月,超进度支付政府债券项目资金均已达到支付条件,今后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七)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对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闲置情况填报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州财政局在2024年资产年报报送时要求单位准确填报资产年报,加强对资产年报与相关报表数据审核。对州本级公物仓管理制度缺失,台账及实物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州财政局已会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草拟州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已在原州发展改革委第一办公区建成实体公物仓并计划建立州级公物仓信息管理平台。
(八)排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对专项资金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的问题,州财政局进一步督促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加快资金分配进度或预下达资金。经延伸审计县级执行情况,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资金已拨作支2638.95万元的问题,以拨作支资金已列支2136万元,114.97万元正在按项目进度拨付,未支付资金387.98万元已收回财政。对未按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款746.18万元的问题,4个县已支付拖欠款项326.27万元,剩余款项419.91万元待纳入预算安排后支付。对未及时清理项目结余资金360.11万元的问题,除10万元为项目质保金外,3个县已支付资金23.9万元,收回相关项目结余资金326.21万元。对应急救灾物资未纳入“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的问题,州应急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已将应急救灾物资纳入“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并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对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的问题,州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部门在今后采购时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的要求执行。对无偿调拨固定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州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调配使用物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做好物资调用后的使用监督、回收、核销等工作。对未按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质量无法保证的问题,州财政局将督促部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进行验收,确保货物质量。对未按规定用途调拨物资,未对调拨物资进行管理的问题,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已将借出帐篷全部收回。对应急救灾物资存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州发展改革委已对物资进行盘点,储备仓库一楼通道已清理,州应急管理局已将盘亏物资补齐。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决算管理质效有待提高方面。对3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真实准确或未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向州财政申请并获批追减2024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4万元,州农业农村局在编制2025年度及以后的年初部门预算时其他运转类项目中不再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州司法局对应当调减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预算进行调整,对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对3个部门未将非财政拨款资金纳入预算或决算,资金脱离财政监管或实有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州农业农村局将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10.12万元作为调整预算纳入2024年预算,0.12万元已安排使用,10万元已缴回财政;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申请将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450.69万元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西昌军干所于2024年7月上缴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607.68万元。对6个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存在账表不符等问题,州公安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政府驻蓉办事处将严格编制部门预决算,加强账表核对,确保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对2个部门2个项目超预算列支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今后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控制项目预算;州司法局出台机关培训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资金规定用途使用。对4个部门长期未清理各类往来款项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退还4户企业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40万元,州公安局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清理并调整账务,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按程序核销无法退还的投标保证金6.5万元,对原下属单位借款1671.73万元将在五年内收回还未完成,州工商联缴回财政0.9万元,退还个人0.21万元。对3个部门存量资金3430.74万元未清理盘活或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今后每年定期清理存量资金,州政府驻蓉办事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的西昌军干所已分别将存量资金60.29万元、923.20万元上缴财政。对2个部门随意调剂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州公路养护中心已履行调整项目计划及资金程序,州公安局已停止调剂使用资金。对3个部门34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有7个项目执行率为零的问题,州残联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控和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按照项目用途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州公安局已对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对不能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进行中期调整。对1个部门未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问题,州政府驻蓉办事处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二)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对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不到位的问题,州政府驻蓉办事处、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按要求压减支出;州农业农村局已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科目调剂;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严格按预算指标控制资金支付;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中的差旅费。对执行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政策不彻底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今后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进度;州残联将合理安排项目支出,杜绝超合同付款行为。对资金使用跟踪监管不严格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分别追回超范围、超标准或重复支付资金66.65万元、0.84万元、27.11万元,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剩余部分正在积极追缴,州公安局、州残联已分别归垫资金523.75万元、12.82万元。对2部门4项目超进度拨款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经收回超进度支付的项目资金491.62万元,对3个项目验收失实并超进度支付项目资金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州农业农村局超进度付款的项目已完成。对3个部门以拨作支或违反预算级次向下级部门拨付资金371万元的问题,西昌市农业农村局以拨作支剩余资金5.9万元已收回财政,州残联已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经费,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修订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未将保证金统一纳入财务核算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纳入单位会计账统一核算。对1户企业虚报资料套取财政资金228.22万元的问题,州农业农村局制定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德昌县将虚报资料套取的财政资金228.22万元退回。对违规向协会拨付资金10万元的问题,州司法局出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对3个部门未据实结算职工用餐补助费用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更换食堂服务商,供餐服务费以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州工商联、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的西昌军干所分别追回多支付餐费0.66万元、0.71万元,并据实结算餐费。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严格执行车辆维修维护审批程序,制定驾驶人员管理制度。州农业农村局已解除与相关人员聘用关系,追回被套取的财政资金12.57万元,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州司法局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预算管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西昌军干所相关人员主动全额退回违规资金2.27万元并受到警告处分。州工商联完善内控制度,并作调账处理和建立台账,实报实销。工业强州战略专班已停止固定租赁车辆,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对政府采购不合规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涉及的3个项目已在2024年实行公开采购;州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印刷服务供应商,规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今后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服务;州残联与原服务方终止协议,今后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采购残疾人驾驶证培训服务;州司法局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正在制定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对3个部门集采目录内项目未履行集中采购程序的问题,州政府驻蓉办事处修订完善集中采购办法,州残联对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或服务均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024年的春节、“八一”双拥慰问物资,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三)专项资金分配和绩效管理方面。对3个部门超范围、超标准分配4项专项资金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奖补评审领导小组,资金分配需提交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将进一步制定科学的计算标准,完善资金分配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基数及比例分配资金;州残联按残保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分配管理使用残保金。对2个部门5项专项资金分配时未考虑实际需求或上年结转结余等因素的问题,州农业农村局督促喜德、布拖两县进一步核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需求情况,并督促各县(市)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兑付进度,2023年全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付进度达到98.9%;州残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合理确定各因素权重,加强资金使用监控。对2个部门对专项资金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加强资金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确保申报资料要件齐全;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准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严格按照分配标准计算补助资金。对1个部门未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专项资金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分配资金时将严格执行资金分配程序。对4个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未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不合理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下达2024年第二批州级旅游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时同步编制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表;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已在2024年9月绩效监控时对2024年项目绩效指标进行了更正;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州财政局制定发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地方动物疫病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0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截至2024年12月26日资金支出进度已达93.69%;州残联在预算编制、下达专项资金时,科学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对2个部门未按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或未跟进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问题,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州财政局制定蚕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完成2022年—2023年州级蚕桑产业发展资金专项绩效评价;州残联年末对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及残保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资金分配依据。对1个部门未建立专项资金相关制度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制定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单位对参建各方履职情况监督不力方面。对建设项目存在未经用地批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对4个建设项目现场施工进度滞后的问题,1个项目审计期间已经整改,2个项目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个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工程款。对4个建设项目更换现场重要岗位人员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更换人员已全部按照要求补齐变更手续。对4个建设项目存在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开工、未按图施工等问题,4个跟踪审计项目,已扣除多计的进度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1个审计调查项目,已经委托第三方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消除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对2个建设项目未制定内控制度,施工过程档案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已修改完善项目设计变更制度,制定进度计量管理制度、材料认质核价制度等内控制度,补充完善了档案资料。
2.工程造价管控不力方面。1个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多计的工程价款524.13万元已扣除。对2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漏项、设计图纸缺陷、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等增加投资的问题,一项目建设单位已经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按照原设计内容结算,另一项目建设单位已对项目划清责任,但补充协议还未达成一致,正在整改。对1个建设项目重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围挡墙的功能要求对项目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了分割,并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签订了补充合同,做好账务处理。对1个建设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工艺等7项变更未经审批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发出的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均已完成变更事项经济测算,完成审批程序,同时修改完善了项目设计变更制度,择优选择变更方案,确保项目造价可控。
3.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方面。2个建设项目未及时支付的建设资金3.99亿元已支付完毕。对4个建设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的问题,建立了资金监管账户并在决算审计中扣除超支付利息、做好清标工作并将进度款支付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调整、退回提前支付的进度款。对违规出借的1.17亿元资金审计期间已归垫。对1个项目未实质性开工,虚报完成投资1.42亿元的问题,项目开工并已完成投资2.48亿元。对4个建设项目1.47亿元资金闲置的问题,闲置资金已按进度完成支付。
4.违规开展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方面。对1个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文件设置与采购服务所需人员资质无关的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该问题移送后州财政局对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对1个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涉嫌转包的问题,该问题移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变更申请获批并已履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口头警告,并定期对项目人员进行抽查。对4个建设项目未按招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约定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1个项目审计期间已经整改,3个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文件、工程费用计算方式、中标金额、下浮比例签订了补充协议。对1个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计价条款不符合清单计价规范标准的问题,1个项目已经签订补充协议,并完善了结算方式。
5.项目资本金保障和执行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不到位方面。对2个建设项目州级配套资本金1.21亿元保障不到位,增加建设单位负担的问题,一项目建设单位正与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沟通,积极争取4000万元的省级预算配套资金,剩余部分医院承诺将以医疗结余予以逐年补足,另一项目建设单位2024年已落实5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1300万元。对5个建设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政策不到位,未按要求开立专户并缴纳保证金、合同未约定人工费用支付方式的问题,5个项目在后续的进度款支付中按照规定支付人工费到农民工工资专户,3个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程项目已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缴纳了保证金。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对部分县常态化帮扶工作不扎实的问题。8个县已对应享受未享受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补贴对象,已清理并发放补贴49.73万元,完成整改;7个县向已死亡人员发放的高龄补贴等已清退补贴资金146.06万元,并建立相关制度;3个县加强宣传创业补贴政策力度,目前已发放创业补贴、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等243.74万元。
(2)对部分县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有偏差的问题。8个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数据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完善了数据上报审核管理办法;3个县已清查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追缴违规发放补贴35.63万元;4个县建立健全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工作协调机制,目前已推广实施以工代赈项目23个。
(3)对平台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弱,产业项目成效不佳的问题。6县54个项目已采取建立完善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及时拨付项目分红金及土地租金、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布拖县三家国有平台公司通过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制定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机制促进项目增收,正在整改。越西县对6个效益不佳的经营项目已出台产业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后续运营管护方案,目前运营正常;11个闲置项目已通过兑付项目分红金及土地租金、交付给村集体管理等方式进行盘活。
(4)对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不善影响资产收益的问题。8个县418个村集体项目通过资产承租给专业合作社运营等方式盘活;布拖、普格2县实施的11个村集体项目,普格县通过提高承包价格、签订补充协议及交付村集体经营等方式完成了整改,布拖县火原供销社已实现对外招租,完成盘活;甘洛县已落实1154.95万元抵押担保措施,2个项目已收回本金74万元,1168.5万元资产所有权为政府所有;金阳县收回出借资金及分红97.87万元,另30万元资金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普格县已落实323.6万元抵押措施,并已收回22.1万元利息;越西县已对村集体履行投资入股抵押担保手续,发放4个村利息115.08万元。3个县21个村集体已通过对外租赁资产、入股专业合作社等方式盘活资产。4个县6998.24万元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已全部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
2.养老政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1)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执行不严方面。对14个县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仅43.26%,5个县部分年度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财政资金闲置等问题,州民政局已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县级资金配套情况纳入州对17县(市)年度综合目标实绩考评,将县(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县级资金配套情况,纳入凉山州2024年民政重点工作督查清单,进行半年中期督导。对1个县考核监督流于形式,向提供虚假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司多支付服务费8.1万元的问题,西昌市下发整改通知书5期,约谈服务公司负责人,督促服务公司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对养老服务平台进行完善升级,确保数据准确、规范。已全额追回多支付服务公司服务费,并追究评估公司违约责任,追偿违约金1.2万元。
(2)适老化改造政策执行走样方面。对适老化改造成效差的问题,州民政局2024年3月制发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摸底情况表,在省级资金下达前摸清各县(市)改造需求户数,确保2024年度任务分配精准。督促县(市)做好改造前摸底工作,坚持需求导向,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对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滞后的问题,州民政局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监测,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州对县民政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3)资源配置不合理,制约养老功能有效发挥方面。对18家养老机构闲置或改变用途的问题,州民政局成立专班对17县(市)全覆盖调研,2024年以来新增入住65人,新投入运营养老服务机构1家,德昌县投入160万元实施农村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预计今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及时投入使用,会理市、甘洛县正在引入等集“医、养、康”为一体的大型养老服务综合运营企业参与运营管理,实施失能兜底保障对象集中照护,生活不能自理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55%以上。对日间照料中心服务不达标的问题,州民政局督促县(市)积极打造日间照料中心升级版—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目前全州共建设21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运行,日间照料中心全部录入金民系统,运行情况实时更新。
(4)养老政策执行不到位方面。对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高龄津贴问题,州民政局督促县(市)全面排查核实高龄老人户籍基本信息,建立高龄老人基本信息档案,做到一人一账户、一村一台账,2024年2月已完成整改,已纳入高龄津贴6699人,追回45人违规发放资金1.46万元。对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不达标问题,州卫生健康委全面加强老年人健康档案建立情况清理,由州均等化指导中心对各县(市)所辖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增强县级行政管理人员项目服务能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州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46.41万人,接受体检的老年人数为32.64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为30.88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为67.08%,已达到省级62%的要求。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投资和经营违规问题较突出方面。
(1)对6个投资或房地产开发项目亏损或存在亏损风险2.98亿元、资产闲置6000万元的问题,州某公司对2个房地产项目面临亏损风险2.93亿元的问题已更换房产销售代理公司,销售情况好转,与州发展集团公司协商解决债务问题,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对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亏损397.21万元的问题,已开展种植技术培训,制定并强化落实生产环节管理各项措施,多渠道扩宽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收入。对生态朗德鹅养殖全产业链项目亏损64.24万元的问题,已停止养殖业务以防止亏损扩大,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试点养殖期间经营情况进行审计,与合作方拟定补偿方案,收到补偿款43.62万元。对林下生态养殖全产业链运营项目亏损12.23万元的问题,建立项目投资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强化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对中央大厨房营养餐建设项目设备闲置6000万元的问题,2024年6月引入食品企业进行合作,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持续运营能力评估,调整发展策略,对闲置设备进行全面评估,分类处置。
(2)对参股企业监管不力,国有资金4605.5万元被套取的问题,704万元未实际出资作为减少股权处理,901.5万元与关联方之间的债务相抵扣,1300万元海升公司与会东超越公司之间已作为企业内部拆借资金,1700万元用于委托会东超越公司代昭觉超越公司采购大樱桃苗木。
(3)对1户企业违规向下属企业转移成本费用的问题,州农投公司自2023年12月起,原下派20名职工不再兼任下属企业土地公司及土地开发项目指挥部职务,薪酬福利、办公用房费用及公务用车其他相关费用由州农投公司自行承担。
(4)对1子公司虚构交易变相出借资金及赊销材料款长达三年未收回,存在重大损失风险的问题,州某公司下属企业城投建材公司向西昌市法院对债务方东辰协力公司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于2024年4月执行立案,正陆续收回欠款。
2.违规开展采购招标方面。对州某公司下属城投建材公司、农垦宾馆违规决策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2个问题,城投建材公司现采取提前通过招标对安装公司进行入库选定,综合各家公司报价及优势对今后项目安装择优选择,所有应招标项目做到“应招尽招”。农垦宾馆加强对招投标、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规范招标行为。对1个工程项目确定招标控制价不合理,多计算勘察费的问题,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暂停向勘察单位支付款项,待项目工程竣工审计后,再支付后期勘察费用。对2个服务采购项目将不具备投标资质、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问题,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招投标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相关制度,安排专人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对1个工程物资采购项目涉嫌串标的问题,凉山建工已解除与中标方合作关系,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保证潜在投标人信息不泄露,严把招标文件审核关,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
3.维护国有权益不到位方面。对1户企业土地被无偿占用,应收未收租金25.36万元的问题,农业公司已完成土地租赁户的登记造册工作,落实专人进行催收,已收回13.22万元。对资产高价租入低价转租失管,造成国有权益流失的问题,城投建材公司已于2023年9月收回租赁费6万元并解除委托关系,严格监管国有资产使用。对1子公司2022年末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86.21%,截至2023年6月应收账款1.15亿元未收回,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的问题,城投建材公司已修订完善应收账款相关制度,将应收账款回收与销售人员绩效等进行考核挂钩,目前已清零15个逾期项目,收回7424.68万元,诉讼项目6个(其中正在执行的有4个),金额2350.91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偏离普惠金融服务定位方面。对单笔20万元以上贷款占比过高的问题,截至2024年11月末,该公司已结清20万元以上贷款客户11户,金额1479.72万元,已实现余额压降25户,压降金额1541.48万元,并将继续通过结清或本金压降、控制单笔贷款额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的方式进行持续整改。对小微企业、农民群体服务不足的问题,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多渠道拓展客户,努力增加农村客户群体,发放普惠重点领域贷款不足的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2.风险管控不到位,贷款重要环节监督不严方面。对贷前调查不严格的问题,该公司对贷前调查不充分30户1099.41万元通过强制措施发起清收程序,对于档案资料不全和调查报告内容有误的3户已完成裁定抵债2000万元,剩余360万元已进入执行拍卖阶段。对贷后检查不到位的问题,该公司对用途不实的3户存量贷款分别签订了展期协议和分期还款协议,一家企业已于2024年4月已进入抵押物司法变卖阶段。
3.业务经营合规性问题方面。对违规跨区域发放贷款1.03亿元的问题,该公司已经全面停止跨区域展业,对于已存在的跨区域贷款采取回收措施,确保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24年11月末,已收回跨区域贷款760.23万元。对少反映不良贷款2.31亿元的问题,截至2024年11月末,公司已通过收回利息方式化解不良贷款2494万元。对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虚增利润7301.68万元的问题,该公司计划第1年完成补提拨备6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末,已完成形态转化客户对应拨备298.8万元,该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方面。对8个部门少计漏记资产的问题,州公安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政府驻蓉办事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未记资产已补记入账。州农业农村局正在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已将1857.16平方米房产、2.53万元设备补记入账。原凉山日报社完善车辆管理使用台账,建立车辆档案,对历史遗留车辆相关问题积极查找资料、落实报废程序。对2个部门固定资产台账信息登记不完整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资产清理情况,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账。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已盘清资产实物并完成标签化管理,并在管理台账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对资产权属变更滞后、产权不明晰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于2024年10月与凉山移动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凉山智慧旅游项目资产权归属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1个部门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账账不符等问题,州公安局已聘请第三方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对处置报废资产66.84万元进行核减。对1个部门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今后严格按相关要求在标准内配置资产,将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予以报废并核减。对1个已投入使用2年以上的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州公安局已聘请第三方开展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报告出具后转入固定资产。
2.资产使用和处置不合规方面。对3个部门资产未盘活或处置的问题,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已分别将原值9.39万元、35.1万元资产按照资产处置程序完成报废处置。州农业农村局396.4万元固定资产正在履行报废程序。对2个部门无偿出借房屋或者随意减免租金的问题,州图书馆已将2户租户补缴租金8.8万元上缴财政。州司法局委托中介公司对业务用房租金进行评估,相关协会等共计应补缴租金、物管费及水电费15.35万元。对1个部门7套住房长期交由退休职工和遗属无偿占用居住的问题,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已收回2套住房,未收回的5套住房按公租房租赁价格收取房租,已追收房租1.09万元。对1个部门违规占用原下属企业轿车2辆的问题,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将占用车辆归还原下属企业。对2个部门房屋出租收入未缴财政的问题,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新收取的房屋租金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州残联建立辅具服务管理制度,严格房租收入管理,门市转租收入26.4万元和租金用于抵扣国有资产装修费40.14万元正在清算,待账户解冻后及时将相关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3.应急医药物资储备监管不到位方面。对主管部门购入应急医药物资未纳入“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将剩余1552.04万元作为政府储备物资纳入核算。对承储企业及医疗机构轮换不及时的问题,储备在承储企业1277.59万元的应急医药物资三年的储备合同期已满,州政府拟组织相关部门和储备机构对价款结算争议事项进行协调处置;对未及时收回承储企业售出及未足额储备的医药物资款的问题,承储企业已将自行轮换和未足额储备物资资金上交至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账户。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草原管护“家底”不清,草畜平衡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对草原退化情况底数不清,对近年草原面积变化情况及退化面积未掌握的问题,宁南县开展了草原基况监测工作,并已形成宁南县草原基况监测报告,通过了州级验收。对草畜平衡政策执行不严,未划定禁牧休牧的区域和设立禁牧区标志的问题,宁南县组织编制了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实施方案,绘制了分布示意图,签订了管护目标责任书,正开展禁牧区标识牌设立工作。
2.林草地保护和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占用和到期未恢复植被方面。对4个项目未经审批或超范围占用林地63.2亩,2个项目违规占用草地10.89亩,1个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恢复成效不佳,存活率仅56%的问题,4个项目未经审批或超范围占用的林地63.2亩、2个项目违规占用10.89亩草地已恢复并进行了处理处罚;1个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恢复成效不佳进行了恢复或补植补造,已验收合格。对未将古树养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未签订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人的问题,宁南县已对全县古树资源养护所需要经费进行核算,纳入预算,建立了古树名木损害举报制度、成立了古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古树管护实施方案、明确了日常养护责任。对未将自然保护区内56.56公顷林地划入公益林进行管理保护的问题,宁南县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四川螺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0年)的批复》相关要求,正在开展核查工作。
3.施工监管不严,生态修复项目成效不佳方面。对人工种草项目选址不合理,未按要求进行作业、管护的问题,宁南县在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严格按照种草设计要求,实地选择项目地块,制定《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种草后期管护。对造林项目未履行变更手续擅自更换补植树种的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在雨季对造林失败面积进行补植,后续将积极对接上级完善作业变更设计资料。对抽查抚育项目59亩有16.30亩作业面积不合格的问题,相关责任林区已按照设计要求对未按要求作业的小班进行新一轮抚育修枝。
4.林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方面。对违规将财政资金转入县林草局自有资金账户的问题,涉及资金933.13万元,截止2024年12月,项目资金总计支出541.9万元,剩余391.23万元已缴回县财政。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森林植被恢复资金1万元的问题,已追回资金并原渠道归还。对森林植被恢复资金以拨作支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各镇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
五、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3年6月以来,全州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7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2件,移送行业主管部门34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从收到的处理结果看,有17人被追责问责,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给予组织诫勉等其他处理5人;追收追缴违纪违法资金869.91万元。
(一)查处失职渎职造成损失浪费方面。移送问题线索17件,反馈结果8件,收到处以单位和个人罚款21.6万元,并对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人员失职失责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二)查处基本建设领域乱象方面。移送问题线索26件,反馈结果9件,对相关业主单位监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补缴资源税和追收追缴罚款11.34万元。
(三)查处民生领域“蝇贪蚁腐”方面。移送问题线索8件,反馈结果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追收追缴被套取资金202.23万元。
(四)查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方面。移送问题线索6件,反馈结果4件,追究刑事责任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5人,追收追缴被套取资金634.74万元。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着力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抓好审计整改闭环管理。紧盯已到期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敦促主体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完成整改。二是强化专项检查跟踪问效。运用现场检查、专项督查机制动态开展“回头看”,配合州人大财经委和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进行实地跟踪监督。三是推进贯通协同落实责任追究。着力增强审计监督与相关部门在督促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上的工作合力,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反面典型,依纪依规移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切实发挥联合惩戒措施的刚性约束力和震慑力,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