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9月19日在凉山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凉山州审计局局长 胡晓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州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查。
根据州委、州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州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州委九届历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做大经济总量、提高发展质量、提升全局分量,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多管齐下增收促支,收支预算顺利完成。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加大跨省和省内跨市(州)水电站分税协调力度,维护我州利益,为全州税收收入增长提供稳定税源;推进支出预算执行,财政支出强度持续加大,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4.75亿元、规模居全省第4位,税收占比为61.06%、居全省第3位,支出完成744.28亿元、规模居全省第2位。
——加力提效财政政策,服务发展成效明显。制定并实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激励奖补力度,发挥财政在稳经济、促投资、补短板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州投入“三大强州战略”资金174.52亿元;积极申报和加快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共下达50.5亿元,较上年增加17.41亿元。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群众福祉持续改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筹集和下达25件民生实事资金92.67亿元、占预算的125.26%。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政策落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全州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上线运行项目149个,发放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71.82亿元,直接惠及群众1465.62万人次。
——未雨绸缪系统防范,财政风险总体可控。坚持“三保”优先序列,落实“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加大财力争取和下沉力度,建好管好工资专户、民生专户和乡村振兴专户,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未发生“三保”支出风险事件。统筹发展和化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州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516.1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97.89亿元,距限额18.23亿元,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发挥审计监督效能,做深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全州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391个,促进增收节支10.83亿元、挽回(避免)损失4.2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157条,制定修改规章制度42项。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7件,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企经营、工程管理、产业发展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涉及金额3.52亿元。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日益成熟定型,“下半篇文章”进一步彰显权威高效要求。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定型。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分类施策,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截至2024年6月末,2022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91项224个问题,已整改78项201个,整改完成率89.73%,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州财政局具体组织州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州级决算草案情况以及部分州级部门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等情况。2023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81亿元、支出138.35亿元;州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65亿元、支出14.26亿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92万元、支出3634万元;州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40亿元、支出65.3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州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报表编制不够准确。2023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未完整准确反映资产和净资产情况。对4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未将事业收入4962.52万元编入预决算报表监管不到位。
(二)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预算编制启动时间滞后,晚于规定时间要求。未按实际用款单位预算级次下达办公用房维修资金83万元。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力度不够,未建立州级机关物业管理费支出标准。未严格督促98个单位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财政资金支付审核不严,存在财政资金428.30万元拨入实有资金账户或以拨作支的问题。未严格督促绩效问题整改,2个部门及17个项目未提交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三)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够到位。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不严,超定额标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80万元。未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追加,年中向33个州本级单位追加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5项一般性支出预算2258.38万元。
(四)预算下达不及时。由于行业主管部门分配方案报送不及时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财政资金5.79亿元。
(五)预算不够科学合理、执行进度慢。由于项目进度缓慢、资金下达时间晚,截至2023年12月末,州本级共161个单位595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低于50%(含),涉及预算金额7.66亿元,未支付金额6.78亿元。其中,116个单位305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零,涉及预算金额3.61亿元。
(六)政府债券资金支付管理有待加强。超进度支付政府债券项目资金1.03亿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闲置情况填报不完整、不准确。州本级公物仓管理制度缺失,台账及实物监管不到位。
(八)排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专项资金3.17亿元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资金以拨作支2638.95万元。未按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款746.18万元。未及时清理项目结余资金360.11万元,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应急救灾物资1391.53万元未纳入“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41.70万元。无偿调拨固定资产45.78万元未履行审批程序,应急救灾物资存储管理不规范。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及有关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州级12个部门(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不断加强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管理质效有待提高。3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真实、准确或未及时调整预算,涉及金额69.26万元。3个部门未将非财政拨款资金纳入预算或决算,资金脱离财政监管或实有资金结余较大,涉及1198.09万元。6个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存在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2个部门2个项目超预算列支25.28万元。4个部门长期未清理涉企保证金、借款等各类往来款项4598.4万元。3个部门存量资金3430.74万元未清理盘活或未及时上缴财政。2个部门随意调剂使用专项资金3119.46万元。3个部门由于项目准备不充分、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等原因,导致34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有7个项目执行率为零。1个部门未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不到位,3个部门“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3个部门一般性支出中差旅费、会议费压减不到位。二是执行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政策不彻底,2个部门未严格控制第四季度预算追加1499.67万元,1个部门年底超合同约定进度付款123.09万元。三是资金使用跟踪监管不严格,8个部门、17县有关单位超范围、超标准或重复支付专项资金等1121.35万元,2个部门4个项目超进度支付项目资金526.58万元,3个部门以拨作支或违反预算级次向下级部门拨付资金371万元,1个部门2个项目接受虚开发票报销费用271.16万元,1个部门未将保证金269.06万元统一纳入财务核算,1户企业虚报资料套取财政资金228.22万元,1个部门违规向协会拨付资金10万元,3个部门未据实结算职工用餐补助费用。四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5个部门未建立健全或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3个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监管失控,其中2个部门有关人员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套取财政资金14.84万元;1个部门超出实际用车需求租赁车辆,财政资金损失浪费27万元。五是政府采购不合规,5个部门8个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履行规定程序,涉及资金1085.24万元;3个部门集采目录以内的项目26.82万元未履行集中采购程序。
3.专项资金分配和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3个部门超范围、超标准分配4项专项资金4777.6万元。2个部门5项专项资金分配时未考虑实际需求或上年结转结余等因素,其中3项资金年末结转结余过大,资金使用绩效不高。2个部门对专项资金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向虚构项目或缺少要件资料项目分配资金1303.76万元。1个部门未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专项资金1776.41万元。4个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未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不合理。2个部门未按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或未跟进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1个部门未建立专项资金相关制度。
(二)州本级节庆资金审计情况
为促进加强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机制制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大对节庆活动、体育赛事活动专项资金审计力度。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支出管理不严格,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超预算、无预算支出366.29万元,超标准、超范围支付租赁费及食宿费等24.58万元,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53.86万元,支出凭据不合规110万元,财政资金拨付至司法冻结账户导致27.5万元无法兑付给补助对象,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出标准。二是采购管理不规范,车辆租赁、食宿、民族歌剧表演项目共867.62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供餐服务169.62万元采购程序不合规、中标依据不充分,集训后勤服务163万元由不具备资质的供应商中标,开幕式及点火仪式项目投标、评标监管不到位,管理不合规。三是资产管理和绩效管理不到位,采购专项物资128.56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物资划拨、出借、盘亏未履行审批手续,部分资产遗失;活动全过程动态监督不到位,部分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
重点审计了7个重大项目和2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重大工程审计情况
实施了4个医疗卫生类和1个教育类民生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对1个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对1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其中,6个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共计28.82亿元;政策性金融工具投放基金5.07亿元到4个建设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单位对参建各方履职情况监督不力。1个建设项目存在未经用地批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4个建设项目现场施工进度滞后,其中1个建设项目工期延误近200天;4个建设项目更换现场重要岗位人员未履行审批手续;4个建设项目存在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开工、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2个建设项目未制定内控制度,施工过程档案资料不完整。
2.工程造价管控不力。1个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多计工程造价524.13万元;2个建设项目因初步设计概算漏项、设计图纸缺陷、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等增加投资2826.21万元,存在项目投资成本难以控制的风险;1个建设项目重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28.87万元;1个建设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工艺等7项变更未经审批。
3.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2个建设项目未及时支付参建单位资金3.99亿元;4个建设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共1.92亿元;1个建设项目违规出借1.17亿元建设资金用于购买商铺等与建设项目无关的支出,审计指出后已归垫;1个建设项目未实质性开工,虚报完成投资1.42亿元;4个建设项目由于拆迁进度缓慢、项目未开工等原因,1.47亿元资金闲置。
4.违规开展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1个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文件设置与采购服务所需人员资质无关的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1个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涉嫌转包,涉及合同金额2.66亿元;4个建设项目未按招标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时间及中标金额等签订施工合同;1个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计价条款不符合清单计价规范标准。
5.项目资本金保障和执行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不到位。2个建设项目州级配套资本金1.21亿元保障不到位,增加建设单位负担。5个建设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政策不到位,未按要求开立专户并缴纳保证金、合同未约定人工费用支付方式。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的方式,对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县常态化帮扶工作不扎实。8个县3094名符合条件人员未享受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405.36万元;7个县违规向1365名已死亡人员发放高龄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农村低保等152.36万元;3个县返乡创业、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等帮扶政策执行效果差。
(2)部分县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有偏差。8个县为完成农村劳动力就业任务,违规将死亡人员、重度残疾人、财政供养人员、在校学生等22831人作为就业人员上报;3个县违规向82名财政供养人员安置公益性岗位发放工资44.73万元;4个县未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沟通机制,未按要求在农业农村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
(3)平台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弱,产业项目成效不佳。6个县涉农投资平台公司自主经营的65个项目中有54个无收益;3家平台公司经营亏损导致用项目资本金向村集体分红3647.64万元;将投入5209.08万元财政资金实施的6个经营效益不佳项目“甩包袱”给村集体;投入财政资金4803.21万元建成的11个项目因经营主体引入困难导致项目闲置。
(4)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不善影响资产收益。8个县投入1.96亿元实施的418个集体经营性项目亏损、闲置或废弃;2个县投入3524.56万元实施的11个集体经营性项目效益较差;4个县未落实抵押担保措施,将4937.85万元集体资金投入到企业或合作社“吃利息”,1995.15万元资金无法收回;3个县21个村集体发展产业项目资金696.74万元长期闲置在村集体经济账户;4个县6998.24万元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未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对州级3个部门和3个县2020年至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执行不严。14个县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仅43.26%,5个县部分年度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379.04万元财政资金闲置,2.29万名老年人未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1个县考核监督流于形式,向提供虚假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司多支付服务费8.1万元。
(2)适老化改造政策执行走样。适老化改造成效差,5个县以简单发放低价辅助用品或笼统改造卫生间等方式进行适老化改造,偏离老年人个性化需求,涉及779户76.16万元。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滞后1年,其中2个县未开展、1个县未完成。
(3)资源配置不合理,制约养老功能有效发挥。全州49家公办养老机构中18家闲置或改变用途。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空置严重,37家运营养老机构空置床位5445张,空置率73.74%。日间照料中心服务不达标,3个县17个日间照料中心5个闲置、5个仅能提供单一棋牌服务,涉及财政资金168.24万元。
(4)养老政策执行不到位。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高龄津贴问题并存,17县有6699名高龄老人未能享受到高龄津贴,1个县违规向46名已去世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52万元。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不达标,截至2023年4月,3县65岁以上老年人仅9.27万人纳入健康管理,健康管理率55.71%,未达2022年75%的目标要求。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2户州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投资和经营违规问题较突出。6个投资或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可研论证不充分、投后管理不到位等造成亏损或亏损风险2.98亿元、资产闲置6000万元。对参股企业监管不力,国有资金4605.5万元被套取。1户企业违规向下属企业转移成本费用2229.37万元。1子公司虚构交易变相出借资金及赊销材料款213.3万元长达三年未收回,存在重大损失风险。
2.违规开展采购招标。2个工程项目违规决策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涉及金额958.75万元。1个工程项目确定招标控制价不合理,多计算勘察费203万元。2个服务采购项目将不具备投标资质、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1个工程物资采购项目涉嫌串标。
3.维护国有权益不到位。1户企业土地被无偿占用,应收未收租金25.36万元;对资产高价租入低价转租失管,造成国有权益流失。1子公司2022年末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86.21%,截至2023年6月应收账款1.15亿元未收回,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了1户小贷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
1.偏离普惠金融服务定位。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新增贷款中单笔20万元以上贷款占比84.44%,偏离原则上发放不超过20万元贷款的小额分散原则。新增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逐年下降,2023年发放22笔,比2021年43笔少发放21笔,下降49%。
2.风险管控不到位。一是贷前调查不严格,贷前调查报告虚报企业利润,掩盖贷款人实际偿债能力,贷款人基础要件资料不齐全,涉及金额3459.41万元;二是贷后检查不到位,贷款4532.21万元用途不真实。
3.业务经营存在合规性问题。截至2023年末,违规跨区域发放贷款1.0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资产底数不清、信息登记不完整等,共涉及8个部门。8个部门少计漏记1.67万平方米土地、8164.52平方米房产、159.77万元设备物资或无形资产、2辆车等资产;2个部门固定资产台账信息登记不完整。2个部门2项资产权属变更滞后、产权不明晰。1个部门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账账不符,处置报废资产66.84万元未进行账务处理。1个部门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1个已投入使用2年以上的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2.资产使用和处置不合规。主要表现为资产闲置、无偿或低价出租出借等,共涉及6个部门。3个部门价值268.04万元的设备、房产闲置未盘活或处置,部分设备闲置10年以上。2个部门无偿出借房屋或者随意减免租金。1个部门7套住房长期交由退休职工和遗属无偿占用居住。1个部门违规占用原下属企业轿车2辆。1个部门未及时追收征地拆迁款1073.12万元。2个部门1154.05万元房屋出租收入未缴财政,其中坐支1127.65万元。
3.应急医药物资储备监管不到位。主管部门对购入应急医药物资2829.63万元未按要求纳入“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承储企业及医疗机构轮换不及时导致202.03万元物资过期失效;在储医药物资存在亏空短缺;未及时收回承储企业售出及未足额储备的医药物资款108.19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县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草原管护“家底”不清,草畜平衡制度落实不到位。草原退化情况底数不清,对近年草原面积变化情况及退化面积未掌握;草畜平衡政策执行不严,未划定禁牧休牧的区域和设立禁牧区标志。
2.林草地保护和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占用和到期未恢复植被的问题。4个项目未经审批或超范围占用林地63.2亩,2个项目违规占用草地10.89亩,1个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恢复成效不佳,存活率仅56%;未将古树养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未签订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人;未将自然保护区内56.56公顷林地划入公益林进行管理保护。
3.施工监管不严,生态修复项目成效不佳。人工种草项目选址不合理,未按要求进行作业、管护,抽查5亩存活率仅20%;造林项目未履行变更手续擅自更换补植树种,抽查补植苗木20亩已有5亩死亡;抽查抚育项目59亩有16.30亩作业面积不合格。
4.林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将财政资金933.13万元转入县林草局自有资金账户;县林草局扩大开支范围列支森林植被恢复资金1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资金以拨作支650.61万元。
五、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3年6月以来,全州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7件。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主要特点是:
(一)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损失浪费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与民营资本合作过程中未落实合同约定或擅自变更合同关键条款造成重大损失、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大额资金被骗取套取、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或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等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土地整理项目中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约定收益分成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等。
(二)基本建设领域乱象依然频发。主要表现为招标控制价确定依据不充分、未编制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即违规发包工程、在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指定供应商、围标串标、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拆分项目规避招标、项目投资严重超概算、建设用砂石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建筑市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混凝土面层强度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等。
(三)民生领域“蝇贪蚁腐”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指定特定关系人提供“校园餐”食材涉嫌利益输送、第三方编制虚假信息骗取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补助资金、违规收取农户建房款且公款私存、编制虚假资料套取产业发展资金、侵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等。
(四)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屡禁不止。主要表现为个别单位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编制虚假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滥发节假日奖金及补贴、通过虚开发票和虚构药品使用情况套取财政资金等。
六、审计建议
(一)推动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更好落地见效。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财政收入方面要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巩固好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态势。财政支出方面要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和资金安排的精准性;严格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更好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向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项目倾斜。加强工程造价管控和项目资金管理,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加强项目储备,进一步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政府专项债券,抓好项目要素保障,促进项目加快推进。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力度,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提升企业投融资决策科学性,做好风险防范。持续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企业市场化资源配置水平和运营效益,聚焦主业、突出实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健全投资管理和责任机制,加强前期调查和可研分析,确定合理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防止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个别风险交织传导为综合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企业决策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动态监督,提高国有资本运营管控能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锚定建设农业强州目标,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兜实兜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严格落实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各项举措,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收益等财产权益。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及地方平台公司监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其联农带农能力,实现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壮大、农民致富的良性互动。
(四)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尖兵”作用,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细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审批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全州各级各部门都要专门制定相关办法,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财政长期方针,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严肃查处各类财经纪律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曝光一批,形成强大震慑,避免破窗效应。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州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部门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区、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州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州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一以贯之做好资源能源、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三篇大文章”,全面推进工业强州、农业强州、文旅强州“三大强州战略”,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以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为重要突破口,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凉山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