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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有效性:有效来源:凉山州审计局时间:2022-08-22 09:25 分享到:

解读《凉山州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凉山州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州委决策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州审计局对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和疫情影响,全州各地各部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州委八届十一次全会以来特别是州第九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凉山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财政收入稳中有增,统筹能力不断加强。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多方培育财源税源,积极支持实体经济、产业发展、创新驱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加强“四本预算”管理。统筹各类收入,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共计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5亿元,全年清理盘活存量资金6.92亿元,有效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支出保障序列,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精细编制各类预算,加强收支运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兜牢兜实。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着力民生保障和改善。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筹集和下达衔接资金68.9亿元,支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多措并举切实加大对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领域投入力度,助力“六稳”“六保”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预算管理、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各领域改革逐步推进,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加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州本级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绩效评价、投资评审和财政信息公开,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廉洁、透明。

——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强化,审计工作成效明显提升。州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研究和部署凉山审计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出台《中共凉山州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州开展深化审计整改专项行动,推动172个存量问题完成整改,涉及金额3.52亿元。20218月至20227月,全州审计机关共审计和调查单位550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0.37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4.71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7.78亿元。

一、州本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审计了州财政局具体组织州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州本级决算草案情况以及部分州级部门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资金情况。2021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069万元、支出759049万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9391万元、支出47149万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91万元、支出3243万元;州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收入709500万元、支出53277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州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1年州本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代编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2021年州财政局未按规定在930 日前分配、下达代编预算资金16228.3万元。

2.未严格控制年底预算追加。州财政局202112月剔除基本支出、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特殊因素外,共追加预算13812.61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全年财政支出进度未达目标要求。2021年全年支出进度为88.48%,未达90%的目标要求。

2.违规动支预备费47.03万元。

(三)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8143.48万元不应纳入财政收入。州财政局将州第五医院、凉山卫校、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医疗收入、教育收入8743.48万元纳入财政非税收入。

2.财政收入18291.83万元入库不及时。

3.预算单位以拨作支71.66万元。2021年个别预算单位将财政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71.66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不够规范。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在分配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2007万元时,由于分配依据不科学,且未考虑绩效因素,导致资金结存大、资金使用效率低。

2.部分福彩公益金分配下达对象错误。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将应下达给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福彩公益金108万元下达至不属于该项资金分配对象的州民政局。

3.向项目库外安排资金39.6万元。州财政局和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向地质灾害项目库外的1个项目安排资金39.6万元。

4.已交回财政统筹使用的256.6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未报省级部门备案。

(五)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注销不到位。一是州财政局将仅列示支出方向而未对应具体项目和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2014261.59万元、政府性基金4362.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未在决算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二是州财政局未将结转两年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4028.71万元、收回的68个部门指标结余17727281.6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代管资金清理不到位。2021年末财政特设专户代管州级各部门(单位)上缴项目结余资金中有1793.56万元未清理。

3.存量资金规模较大,部分收回的存量资金安排不合理,导致“二次沉淀”。一是2021年按收付实现制收回部门存量资金57086.1万元,较2020年增长67.22%。二是州财政局2021年对以往年度收回的存量资金再安排后,至年末仍有部分预算单位3923.02万元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为零,形成了存量资金“二次沉淀”。

(六)债券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般债券资金闲置2726.15万元。一是州财政局于2020年下达各县(市)用于森林火灾航空灭火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应急停机坪)一般债券资金仍有644.37万元未使用,结存在6县(市)。二是2020年用于凉山州库区重点交通便民码头工程建设、雷电监测设施建设、综合救援装备采购的一般债券资金2081.78万元未使用。

2.超项目进度支付政府债券资金4500万元。202110月,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将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债券资金4500万元拨付到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管公司),截至2021年底,4500万元仍存于该公司账户未使用。

3.违规使用债券资金200.8万元。一是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将财政拨付绿色家园戒毒康复建设项目债券资金185.69万元违规用于支付绿色家园社区建设项目用地罚款。二是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将州交通运输局拨付的乐西高速公路建设县级配套债券资金15.11万元违规用于差旅费、业务费和公车运行费等。

(七)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未达标。2021年涉及38个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3315.45万元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预留规定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21146个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2918.55万元支付进度为零。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原则,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模式开展数据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州乡村振兴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考试院进行了现场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州绿色家园管委会超年初预算列支212.19万元;州乡村振兴局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7.13万元。

2.决算报表信息不准确。州经济和信息化局5337.66万元;州乡村振兴局61.61万元;州教育考试院13.55万元。

(二)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应急转贷资金2000万元转入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2.非运转类项目经费用于弥补日常公用经费。州经济和信息化局16.53万元;州教育体育局498.54万元。

3.预算执行率低。州乡村振兴局5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4个项目执行率为零;州教育体育局5个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3个项目执行率为零。

4.一般性支出未达到压减10%的规定。州教育体育局一般性支出中有16项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24.74%;州教育考试院一般性支出中有5项预算费用未达到压减10%的规定比例。

5.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州乡村振兴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0.62万元;州教育体育局应缴未缴上级财政资金117.38万元、利息收入0.72万元;州教育考试院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9.98万元。

6.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州教育体育局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06.19万元,1个竞争性磋商项目违规确定成交供应商。

7.存量资金未按规定盘活。州教育考试院存量资金327.84万元未按规定盘活。

(三)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扩大范围支付职工福利。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用财政资金支付经适房审计费等3.7万元;州乡村振兴局用财政资金支付职工生活区维修费2.41万元。

2.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0.9万元。

3.违规发放或报销相关费用。州绿色家园管委会重复发放春节慰问费0.86万元;州乡村振兴局无依据报销加班餐费14.13万元;州教育体育局违规报销费用2.88万元,多报培训费用2.4万元,闲置租用车辆浪费6.6万元。

4.州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未在指定地点维修,涉及金额1.32万元。

5.“三公”经费未达到压减3%要求。州教育体育局“三公”经费较上年增长8.7%;州教育考试院“三公”经费较上年增长70.25%。

(四)部门基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应记未记固定资产。州经济和信息化局99.68万元;州绿色家园管委会233.99万元;州教育体育局0.2万元。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应转未转固定资产29280.41万元。

2.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预付的燃油费直接列入费用20.5万元;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已缴入财政的非税收入587.07万元未记会计账,固定资产卡片账大于财务账0.37万元,收取电费会计记账金额大于附件12.72万元,将代收代缴电费31.67万元直接列支;州乡村振兴局错将库存现金3万元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预付的燃油费10万元直接列支;州教育体育局1881.61万元核算不规范,应退未退财政款项18.66万元,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和对公转账相关制度,错将收入275.69万元在往来科目中核算;州教育考试院2个科目核算不规范12.29万元,部分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未执行对公转账结算,财务核算和账务处理存在错记、少记、重记、漏记账的情况。

3.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497.09万元;州绿色家园管委会114.04万元;州乡村振兴局335.23万元;州教育体育局402.66万元;州教育考试院333.28万元。

4.未建立相关制度。州绿色家园管委会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州教育考试院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5.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州绿色家园管委会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收取租金;州教育体育局签订合同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6.州绿色家园管委会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完备、原始单据不完整,涉及金额163.24万元;州教育考试院财务入账依据不完备、入账不及时。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后续扶持审计情况

2021年,对昭觉、布拖、普格、越西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跟踪审计,对美姑、甘洛、金阳、喜德、盐源、雷波6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各项政策衔接推进落地情况方面的问题

1.教育帮扶、救助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1)部分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未享受雨露计划、本专科生活补助等教育特别资助政策。布拖县1132264.18万元;普格县756184.8万元;金阳县756165.22万元;甘洛县661129.8万元;昭觉县417187.65万元;盐源县32577.4万元;雷波县4916.6万元;喜德县4519.15万元。

2)教育救助基金政策落实出现断档。普格县2020年以来未开放教育救助基金申请渠道;甘洛县2021年未开展教育救助基金相关工作。

2.医疗、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

1)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养老保险应由财政代缴未代缴。布拖县未代缴352人医疗保险费6.56万元、2070人养老保险费20.7万元;甘洛县未代缴10人医疗保险费0.22万元;雷波县未代缴5451人医疗保险费137.3万元、24人养老保险费0.24万元;越西县未代缴622人养老保险费6.22万元。

2)卫生救助基金未及时补充导致拖欠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甘洛县510.12万元;金阳县776.35万元。

3)部分脱贫群众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未达95%,增加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盐源县631人(次);喜德县312人(次)。

4)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保资金。越西县201名已死亡人员销户后仍领取低保金31.74万元,41名家庭经济收入超低保享受标准仍领取城乡低保金16.82万元,130名重复或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8万元;雷波县向不符合条件的286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等47.93万元。

3.小额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

1)布拖县38户农户在多家银行重复获得扶贫小额贷款225.3万元,符合条件的6753281名未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232021年新增小额信贷较2020年大幅下降。金阳县下降90.6%;甘洛县下降64.88%;盐源县下降41.14%。

3)雷波县对155户贷款金额超过5万元的脱贫户财政多贴息7.97万元,1455.39万元小额信贷逾期未按规定及时处置。

(二)防止返贫和农村低收入人群监测、帮扶方面的问题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不够精准

1)部分存在返贫风险人员未纳入监测范围。布拖县172276人;甘洛县46176人;盐源县622人;美姑县314人;雷波县22人。

2)部分收入超过当年监测线的人员纳入监测范围。普格县103464人;越西县29102人;雷波县417人;盐源县311人。

2.部分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不精准,帮扶效果不明显

1)美姑县39名监测对象未能及时获得相应帮扶措施,对211886名监测对象提供的帮扶措施与系统标注的返贫致贫风险不符。

2)普格县对966户监测户仅通过发放鸡苗的单一方式进行帮扶,对有务工需求的928户未开展培训和就业指导,对申请纳入低保的38户未组织核实,对1户家庭成员仅为3名学生的脱贫不稳定户以安排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进行帮扶。

3)喜德县31113人因缺乏劳动力纳入监测的对象仅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单一方式帮扶,并认定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未持续跟踪监测帮扶效果。

4)盐源县对55232名群众提供的帮扶措施与系统标注的返贫致贫风险不符,未能获得有效帮扶。

5)越西县76户有2个以上劳动能力的家庭,未采取支持产业发展、转移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只采取享受低保等方式进行帮扶。

6)昭觉县63211人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只采用纳入低保兜底的方式进行帮扶,未针对性的采取安排就业或产业扶持等帮扶措施。

7)雷波县未对已消除返贫风险的70277名缺乏劳动力群众开展针对性帮扶。

3.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不准确,未准确反映监测户真实情况。甘洛县129名群众务工情况不真实、17名群众身份证信息号码错误、11名群众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不匹配、2名群众纳入监测后死亡未及时减少;金阳县2296人返贫风险与系统录入的风险不一致,315人未及时录入帮扶措施,132492人系统标注的帮扶措施与实际帮扶措施不符。

4.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甘洛县有116名丧失劳动力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未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等救助范围,有在职职工、13名已死亡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兜底,涉及金额2.83万元;喜德县6名无劳动力且未获得产业就业帮扶的脱贫群众未享受兜底保障政策。

(三)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方面的问题

1.社区配套产业规划不完善。布拖县未针对依撒社区安置点制定出台产业配套发展规划。

2.部分政府投资产业项目与脱贫群众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布拖县16个项目1698.5万元;金阳县8个项目5223.18万元;美姑县7个项目2547.93万元;普格县104个项目29602.46万元;喜德县25个项目1844.74万元;盐源县16个项目612.18万元;越西县6个项目8215.75万元。

3.部分产业扶持项目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不到位,未实现带动脱贫户增收目标。布拖县7个项目未实现分红,涉及22个村227410837名脱贫群众;普格县24个产业项目约定吸纳3330名脱贫群众就业实际吸纳263人,普格县船城助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应向5个村分红135万元、实际仅分红25万元;喜德县投入9590.0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建设的49个生猪代养场未按规定比例给予所在村集体分红,抽查4个村均未获得分红款,涉及12.01万元;盐源县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105个村集体经济扶贫产业发展资金2381.79万元,未按约定支付263.65万元使用费,盐源县松源养猪专业合作社少支付棉桠镇原棉垭村9.5万元资金使用费;越西县投入财政资金25939.05万元的23个产业项目未按约定向村集体或脱贫户分红;昭觉县5个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未向村集体分红;美姑县财政投入美越农业有限责任公司581.88万元、农作乡7个村村集体入股140万元,用于3000只标准化黑山羊养殖项目闲置,未按约定分红116.38万元。

4.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滞后。布拖县对铁骑力士现代畜牧业6000头扩繁场项目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监管,开工时间延缓7个月,进度严重滞后,项目款10700.8万元未及时使用。

5.产业项目后续运营管理不到位,带动增收效果不明显。甘洛县波波乡红花椒种植园区等3个农业产业园区未实现预期效益,986户土地入股农户土地收益“空窗期”延长,海棠生态农旅融合示范园拖欠199户农户土地流转费17.1万元;金阳县2个产业项目出租给企业、个人经营管理,未按期收取租金37.25万元。

6.产业项目效益差,造成损失浪费。甘洛县6个村2017年投资实施的南仓术种植项目亏损,村集体投入的149.87万元无法收回;美姑县投入财政资金3841万元建成的17个种植养殖项目闲置,对已失败的酒厂项目继续投资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90万元;喜德县22个产业项目建成后长期未投产,涉及财政资金3231.72万元,26个产业项目经营亏损,涉及财政资金1147.02万元;盐源县投入财政资金50万元的白乌镇原卡拉坝村花椒、平川镇原海子村大棚香菇种植项目失败造成资金损失;雷波县投入财政资金311.5万元建成的1个项目闲置两年半,部分设施已损坏;普格县投入3828.49万元的24个产业项目建成后闲置、经营失败或亏损;昭觉县33个产业项目投入7690.95万元亏损或失败。

7.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成效不明显。甘洛县投入985万元用于12个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抽查发现,除1个村获得入股分红1.78万元外,其余11个村项目全部亏损、闲置、停工或资金闲置未使用,未达到预期目标;普格县2个村投入110万元项目未实现收益;喜德县24个村投入281.38万元的24个产业项目亏损或失败未产生收益;越西县3个村投入128.96万元建成的扶贫车间经营不善未产生效益;昭觉县185个村投入2515.32万元的养殖等产业项目建成后失败或闲置未产生效益。

8.截留农户奖补资金。金阳县19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截留生态鹅养殖户奖补资金89.83万元。

9.合作企业未按约定投入资金。雷波县1个项目企业按合同约定投入现金167.96万元,实际只投入66.86万元;普格县2个产业项目约定由经营主体自筹113.11万元未自筹;越西县24个产业项目计划由经营主体自筹资金36193.37万元用于共同发展产业,实际只自筹1728.41万元。

10.创业补贴政策未有效落实,部分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脱贫户未及时享受每户1万元创业补贴。布拖县23户;甘洛县60户;金阳县134户;雷波县63户;美姑县170户;普格县368户;喜德县4户;盐源县11 户;昭觉105户。

11.部分公益性岗位安排不合理,未充分体现政策兜底性。布拖县15名脱贫人员既在公益岗位又外出务工,112名脱贫人员一人多岗,104户脱贫户一户多人参加公益性岗位;甘洛县将33名长期在外务工、在校学生和已经稳定就业等实际不能履职的脱贫人员聘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25名脱贫人员一人多岗;金阳县25名脱贫人员一人多岗;雷波县36户脱贫户一户多人参加公益性岗位;美姑县92名脱贫人员一人多岗;普格县57户脱贫户一户多人参加公益性岗位;喜德县42名脱贫人员一人多岗,44户脱贫户一户多人参加公益性岗位,5名在校学生被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盐源县83名脱贫人员一人多岗;越西县28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公益性岗位,6名已死亡人员未及时动态清出;昭觉52名脱贫人员一人多岗。

12.拖欠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盐源县拖欠4284名公益岗位人员工资766.83万元。

(四)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方面的问题

1.资金使用效益低,结存较大。布拖县9753.45万元未安排到具体项目、未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甘洛县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项目推进缓慢,200万元资金闲置未使用。

2.未按标准实施危房改造,部分改造项目补助兑付不及时。甘洛县317户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未及时获得危房改造补贴1198万元;盐源县379C、D级危房改造未从根本上提升住房安全性,涉及补助资金450.26万元,2019年至20212325户未完成改造任务,895户危房改造补助2297万元未及时兑付。

3.超进度拨款或“以拨代支”。金阳县1个项目超进度拨款146.33万元;雷波县在项目未实施情况下,将整合资金11734.86万元拨付至国有平台公司;喜德县“以拨代支”列支项目资金7465.8万元;盐源县将1750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以拨代支”至村集体账户。

4.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不及时,预算执行率较低。喜德县2020年和2021年共计301个项目37493.33万当年未实施。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公共工程造价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工程合同管理、变更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重点对省道217线甘洛至石棉公路(甘洛境)改建工程、省道309线团结桥至普雄镇段公路改建工程、G348线(原S307)盐源小高山隧道工程、S217线美姑依所解至牛牛坝段公路改建工程、S463线亚丁至云南三江口公路(木里段)新建工程5个项目中8个标段的629个变更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核实,查出的主要问题:

1.变更审批普遍滞后,部分工程变更未经审批即实施。省道217线甘洛至石棉公路(甘洛境)改建工程、S463线亚丁至云南三江口公路(木里段)新建工程共计388个变更审批时限超过半年,涉及金额1834.02万元;省道217线甘洛至石棉公路(甘洛境)改建工程(A标段)133个变更未经审批即实施工程建设,涉及金额1581.82万元。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省道309线团结桥至普雄镇段公路改建工程、S217线美姑依所解至牛牛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实际支付工程价款未按合同约定暂扣10%,涉及金额2481.53万元。

3.参建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省道309线团结桥至普雄镇段公路改建工程、S217线美姑依所解至牛牛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边设计边施工;G348线(原S307)盐源小高山隧道工程项目设计深度不足,设计变更金额较大,存在超概风险。

4.资金管理不到位。省道217线甘洛至石棉公路(甘洛境)改建工程等5个项目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专账核算,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25.3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2021年第三季度州本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州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够真实准确,涉及金额29158.29万元。

2.扩大直达资金的支出范围。州医疗保障局41.95万元;州二医院4.49万元。

(二)2022年第一季度州本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省州工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和州级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预算下达不及时,涉及金额11203万元。

2.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超范围使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前期工作经费5.21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州农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多列应由被担保单位及个人承担的诉讼费32.45万元。

2.少记利息收入345.04万元。

3.未及时确认担保损失583.98万元。

4.未及时清收担保费212.79万元。

5.少列公司债权2672万元。

6.未及时调增实收资本334.64万元。

7.未冲减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出65万元。

8.超范围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4.62万元。

9.多缴风险保证金681.82万元。

10.超额度使用现金6.81万元。

11.报销费用原始单据不合规18.23万元。

12.未严格执行公司担保规定,为部分不满足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雷波、美姑、喜德、越西、昭觉、布拖、金阳、盐源、西昌、木里、冕宁、普格、德昌等13县(市,以下统称县)林草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

1.林草资源底数不清。13县森林资源多套数据之间存在矛盾,机构改革后草原保护和管理职责衔接和履行不到位,草原数据不准。

2.林草资源管护制度落实不到位。3县林地监管和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公益林保护不力,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林草部门未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恢复植被433.82亩;禁牧休牧政策执行不严,6县林草局未开展相关工作。

3.上级下达的部分重点任务未完成,上报数据不真实。6县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林草重点任务;9县营造林项目13057.42亩成效不佳;3县项目作业设计不科学,2个造林项目作业区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作业区部分地块不符合要求;12县林草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建设项目违规占用林地670.09亩。

4.重点区域监管及保护不到位。3县自然保护区建设任务推进缓慢,未按规定编制保护规划,制度执行不严。

5.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不严。3县森林植被恢复费统筹用于平衡预算490.75万元;2县违规收取林地补偿费22.63万元;23个工程项目推进缓慢,导致专项资金绩效不高,涉及金额5910.57万元;5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不及时,涉及金额670.36万元;1县挪用森林草原防火培训基地维修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94.29万元。

6.1县林草局未认真履行职责,重复采购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涉及金额28.6万元。

7.1县自然资源局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违规占用耕地、园地73.4亩。

八、问题线索移送有关情况

不断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监督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增强监督合力。20218月以来,上述审计共向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0件,主要为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自然资源管理等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医疗保险、就业等民生领域骗取套取资金、违规采购、虚开发票等问题。

九、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问题后续整改情况

2022624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尚未整改到位的15个问题作出了整改要求。州委、州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整改清零的明确目标。78日,州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州审计局组织召开审计整改督促推进工作座谈会,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因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等原因,有7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有关被审计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后续情况将按规定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十、审计建议

(一)紧扣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措施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到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注重财政政策与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其他领域政策的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强度、支出结构和支出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紧扣州第九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做强“一核一谷三带”,构建“四大产业体系”,实现“四新目标”。抓实林草资源保护修护工作,明晰林草资源底数,杜绝违规建设占用林地、草地、耕地,筑牢森林草原生态安全根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二)加大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建立已消除风险对象跟踪回访制度,落实救助保障、就业帮扶等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摸清产业项目底数和发展状况,结合实际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提高产业发展质效,带动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建立就业需求档案,针对性开展就业培训,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率。

(三)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落实部门支出责任,有效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避免存量资金的盘活流于形式,产生“二次沉淀”,最大限度发挥存量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分配标准和依据,科学、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加强债券资金项目管理,加大对已安排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及时收回无需再使用的债券资金,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确保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四)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增强预算约束刚性。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勤俭办事业,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问责追责。细化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严控预算追加,及时下达代编预算,督促各预算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严格筛选储备项目,严格审核入库项目,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培训和监管指导,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算编制和资金支付控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