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凉山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对凉山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州公路养护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州公路养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3778.01万元,支出3778.01万元。2023年度部门决算收入47313.67万元,支出47313.67万元。
(二)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资金情况。2023年度州公路养护中心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资金共1项4750万元,为州级国省干线管养资金。
(三)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情况。2023年度州公路养护中心有27个(批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金额48403.23万元、实际支出29484.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州公路养护中心会计核算基本执行了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财政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上缴财政、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未经审批调剂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未将非财政拨款结余纳入预算编制;实有资金账户支出未纳入预决算,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决算编制不准确,账表不符。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未严控一般性支出;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上缴财政。
(三)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资产管理方面不规范;违规扩大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四)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验收管理不合规;监督不力,部分县(市)公路养护中心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完整、绩效目标指标值设定不合理。
(五)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未经审批调剂使用专项资金;个别预防性养护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个别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倒置。
(六)其他方面的问题。往来款清理催收不及时;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凉山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规范编制部门预决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和绩效评价;
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提高决策合规水平等审计建议。审计指出问题后,州公路养护中心正在积极整改。州审计局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