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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来源:凉山州审计局时间:2024-12-12 16:20 分享到: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凉山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26日至7月27日,对宁南县人民政府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森林和草原资源基本情况

根据县林草局提供的业务数据反映,截至2022年底,宁南县森林面积127.224万亩;森林覆盖率51.22%;森林蓄积量696.54万立方米。

2022年,宁南县草原面积为17.60万亩(国土三调与林地“一张图”融合数据)。

(二)林草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宁南县财政预算安排林草资金32720.81万元,其中上级下达15302.65万元、本级配套17418.16万元;支出30457.72万元,截至2022年末,结转结余2263.09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至2022年,宁南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的安排部署,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贡献。此次审计调查也发现,宁南县在林草资源保护修复方面还存在草原底数不清、造林项目成效不佳和林草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要制度建设及落实方面

1.部分草畜平衡工作未开展,未划定禁牧休牧区域和设立标志牌,未按规定签订相关目标责任书。

2.林草地监管和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4个项目未经审批或超范围占用林地63.2亩,2个项目违规占用草地10.89亩,1个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恢复成效不佳,存活率仅56%。

3.未制定阶段性绿化目标,未及时更新绿化委员会成员名单。

4.古树保护制度执行不力,古树管护不到位。一是古树名木经费未列入本级预算。二是截至审计日,宁南县未建立古树名木损害举报制度,也未签订日常养护责任书。三是移植古树管护不到位,成活率不高。

(二)重点任务完成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面

1.监管不到位,人工种草项目成效不佳。

2.造林项目未按作业设计要求实施。

3.施工管理不严,抚育项目未完全按作业设计要求实施。

(三)林草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违规将财政资金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933.13万元。

2.扩大开支范围列支专项资金1万元。

3.森林植被恢复专项资金650.61万元拨付和使用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凉山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了整改要求,提出了压实责任、落实保护制度和加强监管等审计建议。审计机关将持续关注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