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审计局
关于凉山州节庆活动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和州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州政府批准的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凉山州审计局对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政府办)、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州文广旅局)负责实施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以下简称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凉山州第六届民族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州第六届民族文化艺术节)、四川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艺术节(以下简称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艺术节)资金进行了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四川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川审办〔2021〕37号)有关规定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州政府办,参会人数2721人。活动召开3天。活动预算4212.68万元,实际活动收入3856.4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活动支出3831.21万元,活动结余381.47万元。
2.州第六届民族文化艺术节,州文广旅局承办,参会人数775人。活动召开8天。州第六届民族文化艺术节方案中经费预算数为110万元,州财政局审定预算金额为120.61万元,活动收入120.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活动支出120.55万元,活动结余0.06万元。
3.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艺术节,州文广旅局承办,原定于2022年8月29至9月2日举办,因疫情原因,推迟举办活动,截至审计日实际参会人数175人(前期非职业人员彩排产生食宿费用)。
活动预算620.18万元,实际活动收入890.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活动支出264.5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州第六届民族文化艺术节、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艺术节的财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节庆活动资金的财政收支情况。但也存在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活动情况报告、违背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项目尾款、以拨作支、报账资料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情况报告。
2.违背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项目尾款,涉及金额79.50万元。
3.财务账及资产管理系统中均未登记核算收到的14件捐赠物资。
4.活动收入429.80万元账列“其他应付款”核算。
5.稿费、采编费、评审费、医疗保障人员补助等资金以拨作支238.22万元。
6.报账资料不规范。
7.未约定合同关键内容。
(二)州第六届民族文化艺术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经费预算高于上届50.61万元。
2.租赁场地及设备83.50万元未通过局党组讨论决策,且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艺术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合同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程序与供应商补充完善合同。
2.违规超中标价0.66万元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3.布展服务采购项目增加费用超过原合同金额14%。
4.住宿费超过定点酒店协议价标准结算,超标准金额0.87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凉山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建议。截至本公告之日,州政府办、州文广旅局对上述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