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审计局
2022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
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按照州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州政府批准的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州审计局对州财政局编制完成的州本级2022年度财政总决算草案情况和组织2022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四川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川审办〔2021〕37号)有关规定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州本级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2022年度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214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7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5985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705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1119万元、调入资金254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9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999万元;支出总计6214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79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93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4548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5991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13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8178万元、结转下年134233万元。2022年度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16431万元,支出总计516431万元。2022年度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016万元,支出总计5016万元。2022年度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31545万元,支出5570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7450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州财政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狠抓收支预算执行,圆满完成收支年度目标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健康平稳,财政质量稳步提升,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但是,州财政局在预算管理及执行、绩效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安排给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钢钛共线逆式轧机建设项目”资金7900万元。
2.非税收入专户暂付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职工安置及转型升级款6680.80万元。
3.经济分类科目编制不细化,打捆编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8402.61万元。
4.代编预算10299.35万元未按规定在2022年9月30 日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992.70万元未按规定在30日内下达。
5.对重叠申报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下达G245会理县阴架河至小米村中修工程项目资金1300万元,该项目与G245会理通安至云南界段新改建工程路段重叠,现项目已取消。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2年未及时将非税收入8028.33万元缴入国库。
2.对预备费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预备费安排的项目资金105.10万元使用不及时,1个部门超范围使用预备费21.61万元。
3.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81个部门违规将财政资金12968.93万元拨付到本单位及其他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4.未按实际用款单位的预算级次使用资金,7个州级部门将财政资金200.57万元拨给系统内的县级部门。
5.部分数据账表、账实不一致。(1)总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与总预算会计账不一致。(2)股权投资核算不准确,导致账实不符。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绩效评价结果未与财政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编制2023年预算时未与2022年州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下达2022年州本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预算时未应用2021年绩效评价结果。
2.绩效运行监督不到位。“G348盐源小高山隧道”“G356线布拖县城至金阳县热柯觉乡段”项目建设超期,项目实施单位未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相关部门未对绩效运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资金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一是2022年未按州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资金2895.49万元,未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资金使用绩效不佳。二是2022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449.06万元分配未充分考虑补助对象数量、管理工作绩效、残疾人所需辅具等因素,未设置分配要素权重。三是2021年至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943.14万元分配未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收入、税费及社保缴纳等情况,资金分配标准不明确。
2.州级9个单位办公用房维修资金409万元申报资料不完备,未对维修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出具维修鉴定批复。
3.部分收回的存量资金安排不合理,导致二次沉淀399.47万元。
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2020年、2021年5个县多支付贴息资金16.16万元,2022年州本级及4个县多申报贴息资金23.24万元。二是1个县未申报2020年、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未充分履行督促提醒责任,导致个体工商户少享受贴息资金30.46万元。
5.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一是G108线德昌县麻栗镇至大坝村段大修工程项目资金354.37万元结转两年未使用,州财政局未收回统筹安排。二是1个部门超合同约定进度拨付景区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89.76万元。三是四川省雅砻江中上游高原湿地水源涵养与高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4个项目推进缓慢,其中3个项目超补助范围列支差旅费4.53万元。
(五)债券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专项债券收益未按规定缴入国库。截至2022年底,某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实现收益1000万元,未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未督促专项债券使用单位及时上缴债券承揽费及登记费17.81万元。
3.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超项目进度支付政府债券资金133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凉山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建议。截至本公告之日,州财政局对无预算支出、财政资金下达不及时、收入入库不及时、对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已整改完毕,对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