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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凉山州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凉山州审计局时间:2023-12-14 15:06 分享到:

【解读】《关于凉山州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图解】一图解读《关于凉山州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7日在凉山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凉山州审计局局长 胡晓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州人大常委会安排,受阿石拉比州长委托,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10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提出了明确的审议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州人民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整改到位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州审计机关按照州委审计委员会要求,认真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全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贯彻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全面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开展审计整改“清零行动”专项工作,不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分类施策,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14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202个,未整改到位12个,整改完成率94.3%,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州本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部分代编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州财政局持续提高州本级预算编制年初到位率,减少代编预算规模。二是加大资金分配督促力度。三是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

2.未严格控制年底预算追加的问题。截至2022年12月31日,89个部门174项资金已支出 12969.86万元,财政收回842.75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全年财政支出进度未达目标要求的问题。一是州财政局持续完善资金支出督促体系。采取“分部门、分项目、分级次”的方式,督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切实强化支出执行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资金支出督导,压紧压实责任。将县(市)支出执行情况纳入全州经济运行月调度会;将州本级部门(单位)资金支出进度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违规动支预备费47.03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支付43.39万元,剩余3.64万元结余资金已于中期评估时收回财政统筹。

(三)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8743.48万元不应纳入财政收入的问题。州财政局对涉及的8个单位进行了分类处理,一是州财政从2023年预算起,将凉山职业技术学校联办院校学费分成收入、凉山卫生学校联办成人大专班学费分成收入,纳入事业收入管理,由于凉山职业技术学校经营部和教具厂属于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加强经营利润管理。二是督促州民中整改退费。三是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校科研课题经费从2022年起不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四是州第五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凉山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凉山州绿色家园安康医院的医疗收入2022年不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五是德昌社会福利院收取的代养人员护理费2023年不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2.财政收入18291.83万元入库不及时的问题。涉及问题资金已在2022年1月全部缴库,州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清理、核对收入,并将所有收入及时缴库,杜绝人为调节财政收入行为,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

3.预算单位以拨作支71.66万元的问题。州财政局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支付管理,杜绝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支付行为。

(四)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不够规范的问题。2023年州财政局已会同州民政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选取老年人口数、困难老年人数、养老机构床位数、资金绩效等因素分配该项资金。

2.部分福彩公益金分配下达对象错误的问题。该项资金州民政局已使用,无法收回。州财政局将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地区和单位。

3.向项目库外安排资金39.6万元的问题。已将涉及项目补录入库。

4.已交回财政统筹使用的256.6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未报省级部门备案的问题。该资金于2021年12月收回财政,由于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根据合同约定,2022年经州政府批准后安排资金256.68万元,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继续实施项目建设,目前主管部门正牵头向省厅报备项目。

(五)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注销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与省级对接,提醒省级尽早下达项目资金,及时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县(市)和州本级部门(单位),减少结转项目资金,常态化督促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支出滞后。二是结转两年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4028.71万元,单位已使用3614.01万元,剩余414.70万元待验收后支付;将收回的68个部门指标结余177项、27281.61万元纳入存量资金清理范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支出23296.95万元、财政统筹收回3640.35万元、结转使用344.31万元。

2.代管资金清理不到位的问题。自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以来,州级部门(单位)对缴入财政代管账户的资金进行甄别清理,清理收回资金2549.94万元。

3.存量资金规模较大,部分收回的存量资金安排不合理,导致“二次沉淀”的问题。截至2023年2月6日,全年支付进度为零的项目涉及的资金3923.02万元,已支出2408.08万元、财政收回1514.94万元。针对此问题州财政局明确在今后的存量资金再安排时,项目实施单位需先向州财政局作出资金使用承诺。

(六)债券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一般债券资金闲置2726.15万元的问题。一是州财政局已收回森林火灾航空灭火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应急停机坪)一般债券资金644.37万元;二是2020年用于凉山州库区重点交通便民码头工程建设、雷电监测设施建设、综合救援装备采购的一般债券资金已支付2073.18万元,雷电监测项目结余资金8.6万元缴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2.超项目进度支付政府债券资金4500万元的问题。一是及时将该资金收回财政;二是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拨付了债券资金4500万元。

3.违规使用债券资金200.8万元的问题。一是州绿色家园管委会185.69万元已于2022年8月归垫。二是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乐西高速县级债券资金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15.11万元,已在9月份由企业自有资金归垫。

(七)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部分预算单位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未达标的问题。在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主管预算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具体情况,并在网上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比例的作出说明。州财政局在审核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需要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预算单位未能提供说明又未按规定预留或者预留份额不达标的,采购计划不予备案。

2.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截至2022年12月31日,77个部门173项资金已支出11467.83万元、财政收回11450.7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加强组织领导以及沟通协调,统筹单位力量对预算项目全面梳理,按照厉行节约、从严从紧、零基预算的原则,把握轻重缓急,“保重点,压一般”,不重不漏,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水平;州乡村振兴局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与各科室充分协调沟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明确未纳入部门预算的费用坚决不予开支。

2.决算报表信息不准确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22年的决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按规定在单位会计报表中反映相关资金信息;州乡村振兴局进一步规范决算编制,根据全州2022年决算工作安排,逐项调整纠正上年度的决算报表填报错误问题;州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部门决算管理要求,规范决算基础工作,提高决算信息质量。

(二)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应急转贷资金2000万元转入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问题。州经信局已按程序向州财政局申请将2000万元凉山州工业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调整为工业发展资金,支持工业发展十条政策落实,助推凉山州工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非运转类项目经费用于弥补日常公用经费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已进行调账归垫;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参照上一年的运转经费支出数,增加运转类经费的预算金额,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足,杜绝运转经费挤占项目经费的现象发生。

3.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州乡村振兴局立行立改,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执行中切实采取措施,按计划推进项目,积极与州财政局沟通,避免年底集中下达资金,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州教育体育局已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11.28万元,支付进度达到50%,建立了项目支付进度台账,提前做好计划,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率。

4.一般性支出未达到压减10%的规定的问题。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预算,细化支出标准,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5.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州乡村振兴局0.62万元、州教育体育局118.10万元、州教育考试院109.98万元均已上缴财政。

6.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的问题。州教育体育局进一步规范采购范围和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加强所属协会政府采购的指导和监督。

7.存量资金未按规定盘活。州教育考试院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存量资金盘活相关工作,涉及的存量资金327.84万元已上缴财政。

(三)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财政资金扩大范围支付职工福利。州乡村振兴局已于2022年11月清理收回违规列支的职工生活区维修费2.41万元并上缴财政。

2.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采取措施严格执行《凉山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严禁超标购置。

3.违规发放或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已清退重复列支的慰问费;州乡村振兴局已停止报销加班餐费;州教育体育局已于2022年 7月清理收回违规报销的费用2.88万元,并采取措施加强公车使用管理,4个县教体科局已退回多报培训费用2.4万元。

4.州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未在指定地点维修,涉及金额1.32万元的问题。州乡村振兴局已与定点维修企业西昌市庆林汽修厂签订了公务车辆维修合同,并严格按《凉山州州本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5.“三公”经费未达到压减3%要求的问题。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考试院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贯彻州委、州政府压减“三公”经费的要求,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基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已将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已对原盐源县监狱移交的部分资产进行了清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在用资产,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进行处置,做到账实相符;州绿色家园管委会4个在建工程项目已按新会计制度记入固定资产。

2.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规范油卡充值财务核算;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已将非税收入587.07万元补记入账,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并将漏记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对电费账务处理错误的部分进行调整协同绿色家园水电小组清算电费,规范电费收缴管理;州乡村振兴局账务处理错误的3万元已作调账处理,预付的10万元油费从2022年5月起作分摊列支处理;州教育体育局将规范部门经济科目设置、完善会计科目核算,应退未退财政款项已退回3.27万元,其余部分已按原项目用途使用,已将省教育厅或其他相关单位拨入的资金275.69万元纳入收入管理并进行了账务调整;州教育考试院对账务重新核查,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执行,规范会计科目设置,提高基础会计信息质量,2021年利息1.6万元重复列账已退回并完成账务处理。

3.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对涉及往来款进行了清理清退,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往来款清理核实,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州乡村振兴局已采取调账、收回、退还、支付等方式处理3年以上往来款306.31万元;州教育体育局已清退69.74万元;州教育考试院已经清理清退或上缴财政288万元。其余资金已分门别类作出处理。

4.未建立相关制度的问题。州绿色家园管委会已成立内审工作小组,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预算相关的经费,切实保障内部审计机制运行有效;州教育考试院已于2022年9月进行资产盘点,制定了《凉山州教育考试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凉山州教育考试院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明确内审职责。

5.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问题。州绿色家园管委会规范合同管理,在收取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土地承包的面积、租金等发生变化时,及时上会讨论研究,并签订补充协议;州教育体育局对外签订服务、采购、咨询等合作项目合同时,对合同内容将层层把关、反复核定,对约定的内容尽量考虑全面,严格按规定时限签订,并严格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6.州绿色家园管委会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完备、原始单据不完整,涉及金额163.24万元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差旅费报销办法,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确保报销材料真实、准确;州教育考试院财务入账依据不完备、入账不及时的问题,州教育考试院明确在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发票,规范账务处理。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后续扶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昭觉、布拖、普格、越西4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跟踪审计和美姑、甘洛、金阳、喜德、盐源、雷波6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各项政策衔接推进落地情况方面的问题

1.教育帮扶、救助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部分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未享受雨露计划、本专科生活补助等教育特别资助政策的问题。问题涉及的8个县已进行清理核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收集申报资料,审核推送信息,按要求给予发放到位,做到应补尽补。

(2)教育救助基金政策落实出现断档的问题。普格、甘洛两县已按要求开展教育救助基金申请、发放等相关工作,有序收集学生申请资料并审核发放救助金,有效落实教育救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

2.医疗、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养老保险应由财政代缴未代缴的问题。布拖、甘洛、雷波、越西4县进行清理核实,对符合条件人员已全额代缴医疗和养老保险。

(2)卫生救助基金未及时补充,导致拖欠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问题。甘洛、金阳两县已及时协调补充医疗救助基金,已于2022年3月前按规定支付拖欠的医疗费用。

(3)部分脱贫群众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未达95%,增加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问题。喜德、盐源两县进行了清理核实,对报销比例未达到95%的群众采取补充医疗、卫生救助等方式,补充报销医疗费用,使其费用报销达到95%。

(4)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保资金的问题。越西县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领取的低保、残疾人等补贴53.64万元进行了清理追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县救助工作。雷波县加强补贴申领的审核、监督工作,对286名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清退不符合条件领取的补助47.93万元。

3.小额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布拖县38户农户在多家银行重复获得扶贫小额贷款225.3万元,符合条件的675户3281名未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问题。布拖县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对小额信贷借贷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全面细致的审查机制,严格审核把关,督促乡村两级和两家银行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对重复贷款和未享受贷款的农户进行全面核实,对同一时段在不同银行贷款的给予规范,不提供财政贴息,有贷款意愿的应贷尽贷。

(2)3县2021年新增小额信贷较2020年大幅下降的问题。金阳、甘洛、雷波3县组织乡村振兴局会同金融工作局积极开展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优化审批流程,对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做到愿贷尽贷,不断提升小额信贷幅度。

(3)雷波县对155户贷款金额超过5万元的脱贫户财政多贴息7.97万元,14户55.39万元小额信贷逾期未按规定及时处置的问题。雷波县多支付的7.97万元贴息资金和14户55.39万元逾期小额贷款已全部清理收回。

(二)防止返贫和农村低收入人群监测、帮扶方面的问题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不够精准的问题。

(1)部分存在返贫风险人员未纳入监测范围的问题。布拖、甘洛、盐源、美姑、雷波5县已进行清理核实,对存在返贫风险人员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行监测,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给予帮扶。

(2)部分收入超过当年监测线的人员纳入监测范围的问题。普格、越西、雷波、盐源4县严格按照《四川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要求,对超过当年监测线的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坚决不纳入,达到销号条件的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销号。

2.部分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不精准,帮扶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美姑县3户9名监测对象未能及时获得相应帮扶措施,对211户886名监测对象提供的帮扶措施与系统标注的返贫致贫风险不符的问题。美姑县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政策、落实帮扶措施,给予3户9名群众安置公益性岗位、增加产业奖补、落实危房改造等帮扶措施。对211户进行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其中11户51名有劳动力的群众除获得临时救助、低保等兜底保障类措施外,还获得了产业奖补、边缘户住房补贴、危房改造补贴等帮扶措施;同时修正系统标注与农户需求不匹配的帮扶措施。

(2)普格县对966户监测户仅通过发放鸡苗的单一方式进行帮扶,对有务工需求的928户未开展培训和就业指导,对申请纳入低保的38户未组织核实,对1户家庭成员仅为3名学生的脱贫不稳定户以安排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进行帮扶的问题。普格县组织监测户中有务工需求的71人参加了焊工、中式烹调、挖掘机等技能培训,通过宣传就业信息、组织外出务工等方式,928户监测户已就近或外出就业。经对有纳入低保意愿的38户监测户进行核实,30户符合条件人员已纳入农村低保。将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1户3人脱贫不稳定户整户纳入A类低保。

(3)喜德县31户113人因缺乏劳动力纳入监测的对象仅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单一方式帮扶,并认定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未持续跟踪监测帮扶效果的问题。喜德县组织乡(镇)对31户113人致贫原因进行再次分析后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并推进落实。

(4)盐源县对55户232名群众提供的帮扶措施与系统标注的返贫致贫风险不符,未能获得有效帮扶的问题。盐源县乡村振兴局对55户逐一进行了核实,对帮扶措施与其返贫致贫风险不符的,重新提供针对性强、见效快、效益持久的帮扶措施并且已落实。有劳动能力的群众不仅获得低保、公益性岗位等兜底保障类帮扶措施,还获得产业帮扶,帮助其通过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5)越西县76户有2个以上劳动能力的家庭,未采取支持产业发展、转移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只采取享受低保等方式进行帮扶的问题。越西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乡镇及相关部门进行逐户核实,对有劳动力且有发展产业意愿的71户监测户实施产业帮扶,对有培训意愿的3户5人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已动员7人有务工意愿的监测户外出务工,剩余监测户由于无劳动力或患有精神疾病等特殊原因,只能通过低保兜底政策进行帮扶。

(6)昭觉县63户211人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只采用纳入低保兜底的方式进行帮扶,未针对性的采取安排就业或产业扶持等帮扶措施的问题。昭觉县人社局对63户进行全面核实后,召集相关行业部门会同乡镇根据监测对象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对有能力且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引导其外出务工,对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农户进行产业奖补,鼓励发展产业,杜绝“一兜到底”。

(7)雷波县未对已消除返贫风险的70户277名缺乏劳动力群众开展针对性帮扶的问题。雷波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乡镇和帮扶责任人对70户缺乏劳动力的已消除返贫风险户进行随时监测,及时掌握预报信息,准确掌握返贫成因,精准评估贫困状况、精准鉴定贫困程度,做到靶向施策,精准防止返贫。

3.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不准确,未准确反映监测户真实情况的问题。甘洛、金阳两县已对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错误信息进行核实修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核减已死亡人员。

4.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甘洛、喜德两县组织相关乡镇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劳动力人数和主要经济来源,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并充分了解产业发展意愿,制定切合实际的产业帮扶政策。甘洛县追回向已死亡或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的补助2.83万元。

(三)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方面的问题

1.社区配套产业规划不完善的问题。布拖县已制定完善了依撒社区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

2.部分政府投资产业项目与脱贫群众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问题。布拖、金阳、美姑、普格、喜德、盐源、越西7县主管部门组织乡镇、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清理,明确资产权属,并督促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与脱贫群众建立完善了利益联结机制。

3.部分产业扶持项目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不到位,未实现带动脱贫户增收目标的问题。喜德县沙马拉达乡铁口村等4个生猪代养场已支付分红款13.75万元。盐源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润丰农业公司及时付清了105个村分红利息263.65万元;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盐源县松源养猪专业合作社申请减免部分资金使用费,经村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收取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全部收到。经核实,越西县23个项目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户发展种植,享受政策红利,促进增收,不涉及向村集体、农户分红。昭觉县5个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中有1个项目获得收益,并已向农户分红4.15万元,其余4个项目无收益,未分红。美姑县为盘活财政投入黑山羊养殖项目闲置资产,经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决定由县农投公司对美越公司经营的农作乡甲谷村美姑山羊养殖场进行回购,并由县农投公司对圈舍、屠宰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重新投入生产运营,7个村投入的140万元已按约定全额给予分红。

4.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滞后的问题。截至2023年5月30日,布拖县铁骑力士现代畜牧业6000头扩繁场项目已全部完工,设备已调试完成等待验收。

5.产业项目后续运营管理不到位,带动增收效果不明显。甘洛县通过发展林下种植、吸纳就业等措施增加农户收益,填补“空窗期”农户土地无收益的情况,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199户农户土地流转费17.1万元。

6.产业项目效益差,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甘洛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乡镇、村对签订南苍术种植协议的15个村开展全面摸排,分类别、分情况进行梳理,厘清责任,完善农业产业发展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拖欠13户农户土地流转费2.66万元已付清。美姑县采取与企业合作、租赁承包给个人等措施盘活24个小酒厂,目前21个酒厂已经实现生产运营。喜德县组织专班全面清理排查了22个闲置、长期未投产和26个经营亏损的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针对每个项目的不同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目前21个项目正常经营,其余项目采取由租赁大户、合作社、公司及个人经营,或安排给圈舍不足的农户使用,将不再经营项目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农户。盐源县相关部门通过走访、座谈分析产业发展失败原因,督促白乌镇、平川镇指导村民委员会重新制定产业发展方案,将土地租给个人用于种植元根菜,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雷波县汶水镇铜厂沟村民委员会与雷波县沃土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养殖场租赁合同,年租金15.78万元,闲置资产有效盘活。普格县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农项目管理的通知》,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村组和具体负责人,对部分闲置产业项目主动跟进,调整方向。昭觉县对各项目实施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效益不佳、失败或亏损影响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等项目,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

7.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甘洛县组建专项调查评估组,开展实地考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各乡镇扶持村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定期分析研判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2个未开展项目的村加快项目实施,指导资产闲置的乡镇与县内农业企业合作实现资产收益。普格县、喜德县、越西县、昭觉县制定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指导全县规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推动项目正常运转,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截留农户奖补资金的问题。金阳县农业农村局已收回全部奖补资金89.83万元,并已通过金保网“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发放到位。

9.合作企业未按约定投入资金的问题。雷波、普格、越西3县涉及产业项目的经营主体已通过融资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按约定落实了自筹资金投入。

10.创业补贴政策未有效落实,部分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脱贫户未及时享受每户1万元创业补贴的问题。涉及的布拖、甘洛、金阳等9个县人社部门已对涉及的商户进行现场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及时发放了创业补贴。

11.部分公益性岗位安排不合理,未充分体现政策兜底性的问题。布拖、甘洛等10个县对涉及人员逐一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条件和一人多岗位人员停发工资,取消资格,对部分未履行岗位职责人员领取的补贴进行清退。同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把关,避免重复安排、不符合条件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

12.拖欠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的问题。盐源县已将拖欠公益岗位人员的766.83万元工资进行补发,对43名信息错误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后补发。

(四)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方面的问题

1.资金使用效益低、结存较大的问题。布拖县易地搬迁结余资金已安排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且已完工投入使用。甘洛县200万元为农服务中心项目用于13个乡镇基层社采购设备,全部设备已采购到位,准备安装,除质保金外设备款已支付。

2.未按标准实施危房改造,部分改造项目补助兑付不及时的问题。甘洛县已通过阳光审批系统录入完成并自动导入“一卡通”系统,完成了317户1198万元资金兑付,同时还清理兑付了50户270万元危房改造补助。盐源县住建局对379户进行了清理,实际涉及359户,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涉及的359户房屋安全性开展全覆盖的复核和住房安全鉴定,针对14户鉴定结果为CD级危房的以拆旧建新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14户均已完成新建。

3.超进度拨款或“以拨代支”的问题。金阳、雷波、喜德、盐源4个县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已收回没有具体项目的资金,纳入预算重新安排用于涉农项目。业主单位加强项目监管,督促施工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给施工企业。

4.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不及时,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喜德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清理,及时审核支付申请,部门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截至2022年10月底,301个项目已实施并支付工程款,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州交投公司)公共工程造价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变更审批普遍滞后,部分工程变更未经审批即实施的问题。州交投公司已督促各参建单位及时纠正,限期调整、完善设计变更资料盖章事宜,并在后续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应规定,规范公司建设变更管理行为,限时严格审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的问题。州交投公司已督促代建单位尽快取得清单批复,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三)参建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的问题。省道309线团结桥至普雄镇段公路改建工程、S217线美姑依所解至牛牛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已完成。G348线(原S307线)业主方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对未实施工程进行补充勘察,梳理优化设计方案,并督促代建指挥部加强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管理,在保证施工安全及后期运营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过程变更,控制项目投资,防止项目超概。

(四)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州交投公司开设了资金专户,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了30余个独立核算账套,到位资金形成资金池统筹用于国省干线项目推进,每个账套都可独立接受监督、检查和审计。同时,已经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1年第三季度州本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州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够真实准确,涉及金额29158.29万元的问题。州财政局对相差数据进行了清理,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进行了修改。

2.扩大直达资金的支出范围。州医疗保障局41.95万元;州二医院4.49万元的问题。州医疗保障局、州二医院已经归垫相应资金并进行了账务调整。

(二)2022年第一季度州本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省州工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和州级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预算下达不及时,涉及金额11203万元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与州财政局沟通协调,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做好资金分配前期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资金分配各环节工作效率。

2.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超范围使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前期工作经费5.21万元的问题。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已经归垫超范围使用资金并进行了账务调整。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农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州农担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审计。

(一)多列应由被担保单位及个人承担的诉讼费32.45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已按照要求将应由被担保单位及个人承担的诉讼费32.45万元调入“其他应收款”分期收回。

(二)少记利息收入345.04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已按照规定将少计的利息收入补记“营业外收入”345.04万元。

(三)未及时确认担保损失583.98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已按照相关报批程序规定将未确认的担保损失583.98万元计入损失冲减“担保赔偿准备金”。

(四)未及时清收担保费212.79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对德昌凤凰四维食品公司等5户债务人已通过诉讼程序进行清收;州五交化公司等4户企业或个人因经营困难,近期内无法支付担保费,已与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1户企业因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外逃,现公安机关已立案追逃。

(五)少列公司债权2672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已按要求将2672万元冲回“其他应付款”计入“其他应收款”。

(六)未冲减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出65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已按要求将2014年、2016年拨入的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专项资金40万元、25万元冲减支出。

(七)超范围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4.62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已于2021年10月起停止了该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

(八)多缴风险保证金681.82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积极与省农担协商转回“政担银企户”业务合作保证金,按照与省农担签订协议中“担保分险业务金额的2%缴纳风险保证金”的约定,确认转回风险保证金803.98万元。

(九)超额度使用现金6.81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对超额度使用现金情况进行了自查,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报销费用原始单据不合规18.23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报销费用原始单据不合规情况进行自查,对相关问题予以整改,补齐票据。严格按财经纪律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一)未严格执行公司担保规定,为部分不满足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的问题。州农担公司与四川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1日停止办理“政担银企户”业务,后续担保业务的承接,将严格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凉府办〔2021〕85号)及《凉山州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凉山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担保及风险补偿金工作操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财〔2021〕65号)文件规定办理。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雷波、美姑、喜德、越西、昭觉、布拖、金阳、盐源、西昌、木里、冕宁、普格、德昌等13县(市)林草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专项审计调查。

(一)上级下达的部分重点任务未完成中3县项目作业设计不科学,2个造林项目作业区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作业区部分地块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雷波县已终止施工笋材两用林建设项目,并进行了植被恢复,喜德、越西两县已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进行调整。

(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

1.森林植被恢复费统筹用于平衡预算490.75万元。德昌县、昭觉县、冕宁县今后将严格按照森林植被恢复费规定编制年初收支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批准的预算以及财政部门核拨的资金安排使用。

2.两个县违规收取林地补偿费22.63万元。西昌市、越西县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停止收取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用。

3.两个县3个工程项目推进缓慢导致专项资金绩效不高,涉及金额5910.57万元。德昌县乐跃国有林场林下经济节点公路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完工,目前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前整改,预计2023年3月开展竣工验收;盐源县甘生至大草坝防灭火道路已开工建设,沃底乡甘家沟至老衙门防灭火道路项目资金被县财政收回。

(三)德昌县林草局未认真履行职责,重复采购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涉及金额28.6万元的问题。一是德昌县林业和草原局与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协调,挽回5万元经济损失并上缴财政;二是已责成造成损失浪费的相关人员向党组作出深刻检讨,并取消所有相关人员2022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

(四)德昌县自然资源局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违规占用耕地、园地73.4亩的问题。对违规占用的耕地73.4亩,德昌县已拆除生产设备及清运堆料场,并完成了土地复耕。

八、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12个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其中分阶段整改问题7个、持续整改问题5个。对此,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分类施策、压实责任,拿出真招实招,强力推动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 497.09万元的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时间久远,经过多次机构改革,相关档案资料缺失,清理难度较大,正在清理中。

(二)布拖县7个项目未实现分红,涉及22个村2274户10837名脱贫群众的问题。布拖县对7个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由于项目正处于成长期未产生效益,暂未向群众分红。布拖县相关部门将加强对项目的技术指导,跟踪监督项目运行情况,项目产生效益后,督促经营主体按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及时向群众分红。

(三)普格县24个产业项目约定吸纳3330名脱贫群众就业实际吸纳263人,普格县船城助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应向5个村分红135万元、实际仅分红25万元的问题。普格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加强涉农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项目乡镇总结项目效益不佳的原因,加强对船城公司项目运营情况的监管,由于船城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经营困难,无力向5个村支付分红款,力争实现扭亏增盈后再分红。

(四)金阳县2个产业项目出租给企业、个人经营管理,未按期收取租金37.25万元的问题。金阳县1个项目已收回租金14.5万元;1个项目27.5万元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五)盐源县2019年至2021年2325户未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问题。盐源县住建局对未完成的2325户进行核查,其中:已完成修建任务304户,自愿放弃修建2021户。对放弃修建的农户已纳入农房抗震改造项目,根据其意愿逐年改造。

(六)盐源县895户危房改造补助2297万元未及时兑付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支付650户1758.53万元,44户99万元尚未支付,对自愿放弃修建的201户已启动逐户核实工作。

(七)州农担公司未及时调增实收资本334.64万元的问题。州农担公司已积极开展“资本公积”转入“实收资本”的相关工作,因“资本公积”转入“实收资本”要经股东会决议,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还需报省金融工作局审核、变更金融许可证,再到市场监管局和税务局等进行系列变更,公司研究将在下一次变更中完成实收资本调增。

(八)林草资源底数不清的问题。各县(市)林草部门按省林草主管部门部署,已陆续开展草原基况监测项目,预计2023年9月提交成果,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摸清草原底数状况;布拖县已核实并确定以201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为准,美姑县已按照年度省级下发的林地“一张图”数据落实动态监测数据和森林资源变动情况。

(九)林草资源管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3个县林地监管和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公益林保护不力,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林草部门未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恢复植被433.82亩。德昌、喜德两县已进行了处罚并恢复植被251.01亩,西昌市涉及182.81亩将在雨季进行植被恢复。二是禁牧休牧政策执行不严,6个县林草局未开展相关工作。普格县已补签目标责任书并编制了年度禁牧休牧方案,西昌、德昌、冕宁、木里、昭觉5县(市)正在陆续编制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方案。

(十)上级下达的部分重点任务未完成,上报数据不真实的问题。

一是6个县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林草重点任务。越西县已全面完成2021年越西县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昭觉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天然草原改良2万亩项目已无法实施资金被州财政收回,雷波、喜德两县已要求施工方及时完成造林初植,美姑县正在与州林业和草原局对接,布拖县项目正在实施中。二是9个县营造林项目13057.42亩成效不佳。金阳、雷波、普格、盐源、昭觉、布拖、木里7县已完成补植10631.07亩,美姑县1000亩、西昌市1426.35亩将陆续补植。三是12个县林草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建设项目违规占用林地670.09亩。德昌、喜德、金阳、美姑、盐源5县已全面整改,对占地单位作了处罚并恢复了植被,完成整改149.65亩;雷波县、布拖县、昭觉县、越西县、冕宁县、木里、西昌7县(市)完成整改226.49亩,剩余293.95亩正在积极整改中。

(十一)重点区域监管及保护不到位,未按规定编制保护规划的问题。普格县、越西县已完成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德昌县《四川螺髻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编制外调工作已结束,正在编制初稿。

(十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5个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不及时。冕宁县、布拖县、金阳县、雷波县、盐源县已兑付或上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662.99万元,盐源县尚余7.37万元正在清理兑付。二是冕宁县挪用森林草原防火培训基地维修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94.29万元尚未整改到位。

对以上尚未整改到位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和县市进行系统梳理,切实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事项稳步推进。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实际困难。

对于审计向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的10件问题线索,经受理机关和部门反馈,已经查处9件4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13人诫勉谈话、13人由相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1件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

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全面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和州委部署安排,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将审计整改的“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对本次报告中尚未完成整改的12个问题的后续整改情况,将按要求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在州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审计整改,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建设具有凉山特色的现代化经济强州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