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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干部离任审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关规定,加大资源环境项目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今年以来,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22个,涉及州、县市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29人。
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聚焦生态环保资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加强审计监管,今年共完成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自然生态保护资金、公益林补助、草原生态保护奖补等生态环保资金审计,涉及资金17亿元。
三是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相关领导在履职尽责、完成目标任务、贯彻执行重大决策等七方面存在117个主要问题,涉及项目金额839.25万元,审计提出整改建议69条,逐项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